苏仙区飞天山镇人民政府回应“瓦窑坪村农民房产确权后无房产,申请建房太难”
时间:2021-05-26 00:11 作者: 点击:次
网友苏仙区飞天山镇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安排人员跟进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培训中心,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苏仙区
网友“刘志恒”: 我居住在
苏仙区飞天山镇瓦窑坪村瓦窑坪组,一大家10人住在一户上世纪80年代建的老房子,100平米不到,申请建房,所有的手续都走完了,却说我们这里没有建房的规划。这真是让人无法理解,我们该如何解决住房困难?苏仙区飞天山镇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跟进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苏仙区飞天山镇瓦窑坪村瓦窑坪组主要因涉及到飞天山风景名胜区而无建房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下一步,苏仙区国土资源局会编制乡镇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对村庄规划编制,以便解决老百姓建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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