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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纳税信用A级企业明显增多,较上年增长58.13% 优质纳税信用成为企业发展“金名片”

时间:2021-07-27 03:36 作者: 点击: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无失信或无明显失信行为的良好信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已经成为社会主流,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

  □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李世波 报道
  本报烟台讯 7月9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烟台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出炉。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分布情况显示,A、B、M级纳税人总数和占比较上年均有增加,企业整体纳税信用状况稳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明显增多,达到1.9万余户,较上年增长58.13%,占总评户数10.84%,占比比上年提高3.07个百分点。B级和M级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分别为B级8.08万户、M级6.61万户,合计较上年增长12.77%,占总评户数80.62%。C级和D级企业数量稳步下降,分别为C级2331户和D级1.32万户,合计较上年减少13.9%,占总评户数8.55%,占比较上年降低2.7个百分点。无失信或无明显失信行为的良好信用企业(A级、B级、M级)合计占比达到91.46%,较上年上升2.7个百分点。
  “纳税信用等级分布比例的变化,直接反映出我市企业纳税信用意识整体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经营已经成为社会主流,同时也是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的重要标志。”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世洲表示。
  影响烟台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因素主要有6个。“排名第一的原因为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占比62.35%。”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考明政介绍,其次,分别为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占比52.43%;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占比42.83%;评价年度内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32.89%;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占比23.59%;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占比18.22%。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纳税人有着重要影响。目前,烟台市税务机关对A级纳税人采取激励保护措施,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AA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税务部门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纳税人贷款、融资提供税收信用证明服务等。
  对B级纳税人,烟台税务机关采取鼓励提升措施,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激励措施。对M级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有限激励措施,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税务局还联合市工商联,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包括“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三大类主题活动,贯穿11项服务措施,全方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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