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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专项行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时间:2022-09-30 00:40 作者: 点击:

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人才,唯论文,人才,职称评定等物质利益直接挂钩问题,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酬活动,持续研究,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工作,发表的
潇湘晨报综合 据湖南省科技厅官网28日消息,近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10月底前,广泛部署动员,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2022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

进一步减少科研人员填报工作量

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怎么做?《通知》提出,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数据与科技统计工作,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项目验收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取消财务验收。不断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和专家库的服务功能,加大共享基础数据信息力度,进一步减少科研人员填报工作量。

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在新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类、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类项目中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承担单位应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

持续加大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奖励等科技评价活动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的清理力度,加快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深化科技评价改革,优化学科、学校评估体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抓好各类人才计划整合优化工作;深化人才评价改革,清理规范科技评价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使用、人才“帽子”与薪酬、职称评定等物质利益直接挂钩问题。

如何深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通知》提出,开展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科技政策宣传行动。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高校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支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尽职免责细化负面清单。

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酬活动

《通知》还提出,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五项行动。

行动内容包括,将省级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大力支持科技人员在“冷门”领域、交叉学科和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方向长期积累、持续研究。开展基础研究人才专项试点工作,长期稳定支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省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直属、本省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科研的支持力度,减轻项目申报负担。稳步加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推动科研单位对青年科研人员减少考核频次。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对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情况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金额。

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和列席接待性会议。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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