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时间:2023-09-18 13:48 作者: 点击:次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医资力量等信息,发布医疗广告,组织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不得以介绍健康,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利用互联
潇湘晨报综合 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草、医疗等重点领域广告发布行为作出提示。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广告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广告批准文件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与媒体类别。医疗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构医疗机构的名称、资质、荣誉、规模、医资力量等信息。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不得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的内容,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
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以及人物专访、
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利用互联网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一审:罗江龙 二审:卢小伟 三审: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