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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水20多平米?女子起诉拿回2万元“定金”

时间:2021-06-15 01:15 作者: 点击:

今日,谭女士在朋友圈见到某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刘某发布的一则卖房广告,少了20多个平方米,谭女士提出了退还诚意金的要求,支付给了涉案房屋屋主,建筑面积104.72m2,中介公司发布房屋面
6月14日讯(三湘都市报·记者 杨昱)益阳谭女士找房屋中介买房子,交了2万元诚意金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宣传的要少20多平米,最郁闷的是,自己还在微信上答应中介,将诚意金转为“定金”。谭女士欲要回这2万元,遭到拒绝后起诉中介。

今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益阳市两级法院不认可这笔钱为定金,最终判令中介公司全额退还谭女士2万元。

支付“定金”后发现房屋缩水严重

2020年4月30日,谭女士在朋友圈见到某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刘某发布的一则卖房广告:电梯毛坏房,3房2厅2卫1阳,130多平,仅售22.8万元,仅1700元/平米。想到舅舅正好要买房,谭女士立刻联系了刘某。由于刘某是丈夫的好友,谭女士当日就把2万元诚意金交给了对方,也没有索要任何收据。

由于要等谭女士的舅舅来安化,才能决定是否购买。刘某便在微信中要求她将这笔诚意金转为定金,以免被其他人抢购了。谭女士没有多想,在微信中一口答应。5月2日,谭女士舅舅来看房,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广告不符,少了20多个平方米,且无法办理产权证,当即表示不愿购买。

谭女士提出了退还诚意金的要求,却被一口回绝,理由是该笔款项已转为定金,支付给了涉案房屋屋主。多次索要退款未果,谭女士将涉事房屋中介起诉至了法院。

法院:未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不予认可

法院受理该案后,请第三方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测绘,确定房屋套内面积86.03m2,共有分摊面积18.69m2,建筑面积104.72m2。

益阳市两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本案中,因原被告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定金合同,故谭女士交付的2万元不应认定为定金。

那么,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应退还2万元并支付利息吗?涉事房屋中介业务员发布的广告称案涉房屋面积有130多平方,但未说明包含了公摊面积,实际相差20多个平方。中介公司发布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广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误导了谭女士,存在过错,故应退还2万元诚意金。由此,法院作出了如上终审判决。

普法:定金具有罚没和双倍返还属性,需书面表达

“消费者在交易时,一定要看清楚,交纳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提醒,依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与诚意金、押金等不同,定金是具有罚没和双倍返还两种法律属性,所以,定金一定要精准地书写。”李健认为,即使双方做了定金约定,但双方也应当诚信履约,如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仍然可能不受支持。本案中,正是因为房屋中介公司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才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消费者一定要准确掌握和适用相关法律术语,以避免落入相关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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