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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电动车安全戴上“紧箍”?

时间:2021-09-12 01:13 作者: 点击:

见习记者 熊婷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汽车,但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方,或者上报社区,可以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难和充电安全保障问题,对电动摩托车,物业服务企业或自主管理机构应当加
谁来给电动车安全戴上“紧箍”?

见习记者 熊婷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5月10日,成都一小区电动自行车在电梯桥厢内爆燃,导致5人烧伤。此事故敲响了安全警钟,湘潭多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提醒业主注意电动车安全。如何防范电动车安全“顽疾”?对此我们展开了调查。

“飞线”充电常见

连日来,我们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无论小区管理情况如何,“飞线”充电和推电动车上楼充电的现象均存在。

在新府华城小区内,多数电动车停靠在小区内部道路两侧。小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住户约2300余户,70%以上有电动车。目前小区设立了3个集中充电点、共60余个智能充电口,居民花1元钱即可充电4小时。尽管充电设施完善,但小区内“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的情况还是屡禁不止。

岳塘区建鑫广场二期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小区内设有5个集中充电点,且每个单元入口都张贴了“禁止携电动车上楼”的告示,但仍无法阻挡居民推车上楼。“反正看到过几次,劝也没用。”一位居民无奈表示。

在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情况更不容乐观。在吉安路社区某开放式小区楼栋架空层上,汽车、电动车混合停放,一辆电动车正通过插线板连接5楼的家用插座充电。居民肖先生说,成都事故的新闻他看到了,但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方,很早前布设的集中充电点也因无人管理而荒废。“小区充电桩数量不够,实际问题也要解决,大家也只能从家里拖电线出来在架空层充电。”即便清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但居民们迫于无奈只能冒险。

走访中,也有部分居民推测,成都事故属于偶发,“电动车质量不行,才会爆炸。”

物管、社区都为难

“晚上‘飞线’充电的比较多,我们一般会巡逻查看。”新府华城小区物管工作人员介绍,5月25日凌晨2点,他们巡逻时发现,有居民从4楼拉电线到一楼给电动车充电,由于夜深不宜上门提醒,他们只能没收充电器,再留言告知业主来取。工作人员表示:“没收这个做法比较强硬,业主肯定会不满,摩擦争执不可避免,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安全。”

建鑫小区二期物管公司刘经理介绍,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内的电动车,他们给业主的电动车发放了专属的“身份牌”,以便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可及时通过“身份牌”联系车主。可由于租户变更等客观原因,“身份牌”信息更新滞后,物管方也无权处置不配合工作的业主,“基本只能是提醒、劝阻,或者上报社区,请派出所、街道城管办来处理。”

吉安路社区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较多,社区设立的便民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可以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难和充电安全保障问题,但由于相关经费制约,充电装置数量有限。目前,社区也在进一步促成无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以此提升居民自治水平,“但这确实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亟须责任明晰

据湘潭市119指挥中心数据,今年以来,中心接警处置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已有10余起。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李理介绍,这些案例中电动车自燃原因,主要包括线路破损、擅自改装、超出使用年限和线路短路等。目前,多数电动车充电时间集中在夜晚,且连续充电时间超过12小时,这种操作极易引发电瓶起火或爆炸。加之部分车主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充电,选择诸如楼梯间、家里等地方充电,导致事故发生时难以第一时间被发现。

为此,5月26日,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了《湘潭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意见稿第二十三条中,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或自主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的日常管理,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安全充电要求。

意见稿还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主体责任、服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范性要求。

参与听证会的居民代表表示,希望相关办法早日出台施行、明细责任,促成全社会关注电动车安全问题,莫让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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