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更有保障
时间:2021-05-28 02:35 作者: 点击:次
经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协调,李某租赁了戴某的房屋,让戴某很不满,之后,但因经济能力有限,仍然坚持要求一次性支付,告知他们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然后由双方当
4月19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刘倩)近日,经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协调,一起房屋租赁合同达成调解意向,但是一方当事人担心街道主持下签订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坚持要求提起诉讼。经过法官引导,双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李某租赁了戴某的房屋,刚开始双方相处融洽。但到后来,李某没有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物业费,让戴某很不满。之后,戴某以李某拖欠房屋租金、物业费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法律关系简单明了,且双方前期关系和睦,岳塘法院为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将案件分流至当事人所在的五里堆街道诉源治理站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戴某坚决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欠付的2万余元,后者对金额无异议,但因
经济能力有限,只能分期付款。戴某担心街道诉源治理站没有强制执行力,仍然坚持要求一次性支付。
五里堆街道诉源治理站将情况反馈给法院后,法官当即联系街道诉源治理站调解员,告知他们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便具有了强制执行力。如果李某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戴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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