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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建局发布新规 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

时间:2024-02-23 09:07 作者: 点击:

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逃避安全责任,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环境等涉及使用安全的设施必须与主体结构同时设计,严禁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
据长沙住建公众号2月22日消息,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强调建设单位依法对工程项目全建设周期的安全生产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完善建筑施工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支持保障、检查督促职责,不替代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得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不得弄虚作假、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

通知要求,要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事前预防。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中消防、燃气、环境等涉及使用安全的设施必须与主体结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规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发包、肢解发包及其他违法发包行为。应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论证,应提出保证安全生产具体技术措施,并调整相关费用。

通知要求,要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过程管控。建设单位应配备专门力量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各方签字确认,禁止以优化设计名义变相降低安全标准。应牵头开展工程项目的安全巡查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全面闭环管理。

来源:潇湘晨报

(一审:田镇圆 二审:卢小伟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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