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回应“兰市乡鸭公新屋头村民房屋倒塌无处可居”
时间:2021-06-23 04:42 作者: 点击:次
网友她住兰市医院,我妈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望政府关注,家都没有,资兴市州门司镇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所以不存在无处可居的问题,可以回到镇政府提出公租房申请,我们也可以帮您联
网友“贺华仙”: 我是
资兴兰市乡鸭公新屋头村民,于1988年建的土砖房在1998年倒塌了。房子倒塌时,砖头把我妈妈及我二岁多的儿子打到了,我第二天把儿子送往他外婆去带了,在他外婆家那边住院治疗,我留下来照顾我妈,她住兰市医院。多年过去了,我妈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望政府关注!我原住的地方现在也都搬迁了,家都没有。 资兴市州门司镇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镇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知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您的基本情况如下:贺某仙,男,53岁,州门司镇鸭公垅村新屋头组人,早年离异,非贫困户;儿子贺云涛,26岁,家里共两口人。您新屋头处原住的房子于1998年倒塌,之后你们父子俩一直在外务工,家庭人均年收入约1.5万元。现儿子其跟外婆居住资兴市唐洞街道田心村。通过了解,您的母亲于2009年9月发生意外不幸离世,所以不存在无处可居的问题。 如果您愿意,可以回到镇政府提出公租房申请,我们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的手续。其次,我们也可以帮您联系州门司镇兰市,看附近是否有闲置房,协调按公租房转租给您居住。 再次感谢并欢迎您对我镇工作的监督和提醒,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735-3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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